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8日在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恩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只争朝夕抓落实、担当实干有作为”的作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广阳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大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倾力守护绿水青山。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8件16人。与区河长办、林长办构建“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河、林管理保护合力。就永定河河道内违法建筑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并恢复原貌,确保泄洪能力,保障沿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效落实党委安排。认真贯彻区委疫情防控部署,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冷链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立案办理涉疫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全院干警深入社区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开展党员干部“走访敲门、包联到户”、“三重四创五优化”和“筑平安勇担当、护发展做贡献”实践活动,深化为民办实事,累计走访入户712家,推出便民利民举措20项,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4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法律咨询回复满意度保持100%。
二、融入社会治理,着力维护治安环境稳定和谐
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严惩刑事犯罪,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促进社会治理。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与公、法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办理审查批准逮捕373件495人,审查提起公诉597件770人,其中审查提起公诉涉恶案件2件18人。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法法衔接力度,依法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稳妥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出庭154件,取得了减少办案时间,增大打击力度的效果。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着眼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依法用心用情办好各类案件,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⑴、重访积案化解、公开听证⑵等机制方式,妥善处理各类信访133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开展司法救助⑶,发放救助资金17万元,资助人员7名,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⑷政策,不批捕103人,不起诉91人,适用从宽处理787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6人,提起公诉42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0人,不起诉8人。推发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5期《阳光法治微课堂》⑸至广阳区青年发展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开展法治进校园,中层及以上领导全部兼职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城区内中小学全覆盖,到六中、十小等11所学校宣讲法治14场次,在校学生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强化法律监督,切实促进司法办案公平正义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依法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扎实开展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6件,纠正漏捕16人,追诉漏罪6件、漏犯2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9件,纠正审判违法5件,抗诉5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核查矫正管理档案535人,发出刑事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件,均被采纳并及时整改。
着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同时积极做好申诉人释法说理、认法服判工作,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⑹1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将诉前程序作为常态化机制,推动公益保护在诉前实现,发出检察建议16件,均被采纳;与相关行政机关磋商20件,全部整改到位。
四、突出固本培元,始终保持检察队伍志坚心齐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严治党治检,强化理论思想武装,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团结一心的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党史学习和教育整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原则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省市区委同心同德。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和市院报告工作5次,保持了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从严治检强作风。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书记讲党课”、开辟“学思践悟、诵读党史”专栏,推出的10期栏目全部被学习强国采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四风”。以案为鉴,用反面典型案例,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开展政治教育7次,警示教育5次,全体干警做到了清正廉洁、保持了风清气正。
加强培训促提升。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以员额检察官办案组为重点,以岗位练兵培训为载体,分级分类组织参加教育培训32次,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强警取得明显成效,我院办理“黄金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入选省检察院《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典型案例编》。
接受监督立公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会活动,深度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推进阳光检务,每周公开公诉案件开庭信息、每季公开办案数据、发布案件信息,共公开法律文书305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19件,进一步了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一年中,共有29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6面,机关党总支被市委命名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我院被最高检评为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帮助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服务保障区域高质量发展结合得还不够紧密;二是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方法还不够多样;三是各项检察业务发展得还不够平衡;四是检察人员专业素养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还不够适应。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突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依法尽责履职、全力服务大局,为广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广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目标,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辖区经济社会建设。加强对各类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更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为广阳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进一步夯实履职能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履行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打好源头治理持久战,让城乡更安宁,让群众更安乐。
四是进一步完善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铁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以旗帜鲜明的态度讲政治,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抓廉政,以追求极致的精神办铁案,以奋勇担当的气魄护发展,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要求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检察自觉、行动自觉。
各位代表,新时代体现新担当,新征程展现新作为。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勇毅笃行向未来,勠力同心再攀登,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广阳高质量建设“城市经济高地、航空都市新区、生态品质家园”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⑴.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19年3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承诺,要“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该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来信、来访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是否需要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其他有关单位处理的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在3个月内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结果;有些案件比较复杂,3个月不能办结,要在3个月之内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进展情况。
⑵.公开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⑶.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当事人因经济确有困难,向政法委申报给予经济救助的制度。
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或不起诉决定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⑸.《阳光法治微课堂》:疫情爆发之初,广阳区院推出了系列线上法治套餐——《阳光法治微课堂》,在广阳检察“两微一端”定期更新,以音视频加图文的形式,为同学们讲述疫情期间以及日常生活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让中小学生足不出户,就能感受到检察官传递的“隔离不隔爱,停课不停学”的检察正能量,提升自己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动解决行政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