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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6-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向广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提出议案。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采取相关措施,完成本区检察工作任务。

(三)依法对辖区内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四)对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并对本区同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席法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依法对刑事审判实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六)依法对民事、行政审判实行法律监督,受理审查单位、公民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裁定的案件,对确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建议、提请上级院抗诉。

(七)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对看守所、劳教所的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并负责本辖区内监外服刑罪犯的考察工作。

(八)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举报案件、刑事赔偿工作。

(九)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十)办理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负责本院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十一)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适时提出立法和司法建议,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本院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十二)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提请广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本院的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依法任免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十三)协助区主管部门办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十四)办理本院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办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六)负责其他应当由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为: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及分支机构。

 

第二部分   广阳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广阳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年初结余为206.66万元,本年收入为1332.59万元,本年支出为1285.74万元,年末结余为253.5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收入为1332.5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收入119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73.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24.12万元,住房保障收入40.92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支出128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84万元,项目支出43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财政拨款年初结余为202.6万元,本年收入1327.59万元,本年支出1281.67万元,年末结余为248.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5.96万元(我院因办理大要案需要,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采购了两辆制式警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4%,原因是2014年8.26专案汽油费支出大,2015年该专案已到后期,油费支出较少)。公务接待费0.02万元,接待1次,人数1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院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68.04万元,其中:办公费22.04万元、印刷费0.09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07万元、电费20.22万元、邮电费1.79万元、物业管理费35.64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费16.78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02万元、被装购置费1.25万元、劳务费50.67万元、委托业务费8.56万元、福利费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4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我院2015年政府采购金额为129.3万元,用于购置办案业务装备。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12月份收到市院拨回以前年度剩余装备款10.6万元,剩余法警服装款1.09万元(资金属性为业务经费),以上款项已于拨付市院当年记支出,故2015年调整了年初结余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基本支出包含维持我院日常办公运行的各项基本费用及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包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及非日常办公的其他项目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以绩效为导向,严格执行绩效预算管理。2015年,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单位重新修订了部门职责、工作活动及绩效评价指标,对预算项目执行及工作活动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提升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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