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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未检+社工” 助力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时间:2021-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谢检察官对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好好接受考察。”8月27日在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见证下,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廊坊市广阳区品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涉罪未成年人三方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共同帮助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王某某回归社会。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王某某系一起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因假借被害人张某某汽车使用为由将车辆开走,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在朋友孟某某的帮助下,将张某某汽车开到廊坊市开发区大学城教师公寓旁的停车场,卖给收二手车的男子李某某,并获得支付宝转账10500元用于还款和挥霍。2021年4月,该案移送广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未检检察官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方针,认真审查案件,并对王某某的生活环境和平时表现进行了走访调查。最终,综合考虑王某某犯罪时未满成年,且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于2021年8月对王某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6个月。

 

下一步,广阳区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面引入社会力量,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坚持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阴霾,走向新的人生,切实做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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