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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获评2020年度廊坊市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时间:2021-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廊坊市委、市政府公布了2020年度廊坊市基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我院获评先进单位,这是市委、市政府对我院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所作出的努力的充分肯定和嘉奖。

2020年,我院明确了“三步走”工作目标,制定了“一二三五”工作思路,积极投身平安建设,以法治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扎扎实实的检察履职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34件328人,批准逮捕239件33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75件585人,提起公诉432件573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捕22人,不诉43人。采取更加务实的司法措施,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对抗,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63人,适用率85.8%;狠抓案件比指标落实,减少司法程序适用,减轻当事人诉累,案件比降为1:1.262,与去年同期下降47.5%。

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秉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理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6次,提出取证意见63条,摸排黑恶线索1条,改变黑恶案件定性3件。依法审查起诉恶势力案件7件64人,按照“六清”要求,全部在既定时间内提起公诉,实现“案件清结”。以赵某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严重扰乱市区汽车销售市场秩序,由检察长作为主办人,组成办案团队,4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成功提起公诉。

三是深度融入社会治理。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来信来访25件、法律咨询68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实质性答复。与区住建局就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维护群众“脚下”安全。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能,给3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13人,提起公诉20人。牵头会签《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保护实施方案》,协调多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建立“未”爱帮护志愿服务团队,为家庭贫困、需要帮助的涉案未成年人捐赠财物,提供帮助。未检工作被共青团廊坊市委等四个部门授予“健康成长、与法同行”活动优秀组织奖。

四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四组六进百家、检察官普法”33次。扎实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与区教体局共签《广阳区法治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检察官兼任城区1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城区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推出系列线上法治套餐《阳光法治微课堂》16期,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优秀政法新媒体作品;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成为全省获此殊荣的三家单位之一,被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下一步,我院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在服务大局上有新贡献,在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在检察履职上有新担当,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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