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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助力行洪安全

时间:2020-10-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最高检推行的“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要求,2020年8月7日,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广阳区水利局河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协同推进廊坊市广阳区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案件协作。目前,该机制初见成效,在广阳区检察院的依法督促下,广阳区水利局于10月10日依法强制拆除了大皮营引渠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一座弃用桥梁,维护了大皮营引渠的行洪安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君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桂生,广阳区水利局局长苏伯东现场指挥拆除工作。宋君义指出,拆除废弃桥梁既要保证行洪安全,也要保证群众出行方便,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是广阳区检察院与广阳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协作机制巡河过程中依职权发现,经实地勘察,该处桥梁已弃用且部分桥面已塌陷,两侧护栏缺失,不仅对过往行人车辆通行造成安全隐患,且严重影响行洪安全。

  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保障广阳辖区内河渠行洪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广阳区检察院与水利部门进行充分磋商的基础上,向广阳区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人行车安全和行洪安全。水利部门采纳建议后,由水利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该处弃用桥梁依法强制拆除,广阳区检察院同步监督弃用桥梁拆除工作。下一步,广阳区检察院将与广阳区水利局进一步完善“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该案是“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以来的一次有益探索,进一步落实了《关于协同推进广阳区河长制工作的意见》,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为更好的建设“活力广阳、实力广阳、魅力广阳”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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