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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会签《关于办理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竭力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扎实举措,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平安廊坊、法治廊坊建设要求,以增强道路交通类刑事犯罪案件涉案人员法制意识为根本目的,落实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司法、执法理念,同时作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项创新举措,在充分调研和磋商的基础上,11月27日上午,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签署了《关于办理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会签仪式上,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玉国同志首先向与会的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三个直属大队的领导等人介绍了《实施意见》起草的初衷,制度设计的运行机制以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特别强调了《实施意见》在帮扶教育犯罪嫌疑人方面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赢得了交警同志们的充分认可。

会上,廊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三个直属大队的领导也分别对辖区内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在起诉、量刑、刑罚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与会双方就《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交换了意见,进一步完善交付程序、执行标准、同步检察监督等具体细节,提高《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

最后,与会双方表示将立足于惩罚和教育,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在全社会辐射形成对交通类违法犯罪的警示惩戒作用,力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教育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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