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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保护民企发展——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民营企业家虚开发票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时间:2019-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广阳区院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主动服务的检察理念,增强新时代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感。近日,该院召开检察委员会,集中学习张军检察长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和最高检发布的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措施,并依法对一起民营企业家虚开发票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被告人系某民营企业负责人,指使员工为另一公司虚开发票合计金额1033134元。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该案涉及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经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后,向主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提出予以依法保护相关权益的建议,后经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致认为:该案被告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处于下游地位,其在虚开发票的过程中全额缴纳了税款,未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且案发后具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等可以从轻或者从宽处罚的情节。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指导意见,对该案被告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案的办理,正是该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多个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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