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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约谈会
时间:2018-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层层压实责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落实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层层约谈的要求,10月17日,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志义与全体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会上孙志义检察长对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对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斗争,落实上级整改意见,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围绕政治站位,在认识高度上再提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考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巩固基层政权的高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认识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要围绕责任落实,在工作力度上再提升。检察机关作为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责无旁贷,办理案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就是落实责任,各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每名干警都要全心全意、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一份力,尽一份责,绝不能因责任不落实,造成打击不力,影响专项斗争的开展。三要围绕线索梳理,在挖掘广度上再提升。要将线索梳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常抓不懈,不仅要对近五年来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还要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在办案件时刻保持警醒的意识,随时梳理,随时发现线索,随时报院扫黑办。四要围绕依法严惩,在打击精度上再提升。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规定办理案件,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低标准。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标注“黑”或“恶”的案件,一律经检察委员会研究认定是否黑恶,保证打击精度。五要围绕办案效率,在工作进度上再提升。侦监、公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把工作在前面,主动提前介入,以缩短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间。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办案人员要加班加点,在第一时间办结案件。六要围绕深挖彻查,在执纪深度上再提升。要按照省委的要求,落实“一案三查”。办案过程中发现公职人员疑似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及时向纪委监察委通报。全体干警要严明纪律,不得泄露案件秘密,不得为他人打听案或者通风报信,有问题的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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