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建设“学习型、职业化、幸福检察院”目标,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全院整体工作,以培育干警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为重点,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的双促双赢。该院在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模范检察院、整体工作考评连年名列全市先进位次的基础上,再次被评为市区两级文明单位,2014年11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河北省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