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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抓三到位”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时间:2014-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廊坊市检察院下发《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后,我院党组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采取“三抓三到位”措施,强制度,促执行,硬作风,重实效。 

  抓好三项部署,保证思想上认识到位。一是专题学习,深入领会。院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院相关《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践行,率先垂范;二是制定办法,明确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对工作调研、会风、文风、勤俭节约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为一以贯之抓执行提供制度保证;三是加强领导,有效监督。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各位副检察长、政治处主任、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院办公室负责掌握情况、监督检查,为贯彻执行好“八项规定”提供可靠组织保证。 

  抓好三项措施,保证行动上执行到位。一是领导带头,示范引领。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把“八项规定”作为转变作风的准绳和标杆,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干警进一步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二是征求意见,健全制度。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监督。与此同时,紧密联系实际,完善制定了《文字材料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力求机关管理精细化;三是加强督查,落实整改。对机关作风建设、人员遵章守令、公车管理使用和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问责,增强管理刚性。 

  抓好三项结合,保证效果上落实到位。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大部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新《党章》相结合,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牢记作风建设无小事,倡导不讲空话、崇尚实干,教育引导干警立足岗位,把转变作风、为民执法、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实际成效来保障检察工作实现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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